女儿移民海外,资产转移后申请上海经济适用房!再聊双重国籍那些事

今天上海广播电台报道了一位上海阿姨,女儿已经移民海外多年,但是一直没有放弃中国国籍。现在谢阿姨想让女儿放弃中国国籍,然后申请上海的经济适用房(申请上海经济适用房会考虑全家人的收入)。有网友表示这太不公平,女儿有能力移民海外肯定不差钱,现在国内资产都转移到海外后申请放弃中国国籍,现在想两头都占好。这个上海阿姨不简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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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给大家回顾一下之前整理的关于双重的一些知识点。为你讲解国籍法关于双重国籍的几点误读。

中国国籍法法实行三十年来,由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实施细则,造成了人们的很大误解。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解释国籍法,来对自己的情况作出判断. 而因为大部分人并不是法律专家,结果造成很多流传甚广,以至于大家都普遍接受的错误结论, 很多人甚至稀里糊涂的以为自己丧失了中国国籍。

最主要的误解是以下三个:

1一个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;
2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,即不具有中国国籍;
3中国国籍法既不承认双重国籍,也不默认双重国籍。

错误一:一个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

这一误解,是基于对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: “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”。

实际上,根据这一规定,自动丧失中国国籍,要具备两个构成条件:第一,本人已经定居在外国; 第二, 本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。如果只具备第二个条件,而本人并未定居在外国, 则并不会因为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丧失中国国籍。定居可以有很多解释,而中国国籍法对定居并没有清晰的界定。有很多海外华人, 虽取得外国国籍, 但并没有决定定居在外国,甚至在取得外国国籍后,便很快回中国发展。这样的情况,便不会丧失中国国籍。

那么,读者可能会问,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不是明确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吗?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和国籍法第三条的规定矛盾? 回答是,不矛盾,因为第三条只是说不承认双重国籍,也就是说,中国对该中国公民获得的外国国籍不予承认。所以,如果你并没有定居在外国,而通过某种途径合法取得了外国国籍。在中国政府眼中,你还是中国公民,并不具有外国公民身份。

错误二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,即不具有中国国籍。 

这一误解,是基于国籍法第五条的规定: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国,具有中国国籍;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,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不具有中国国籍”。

对于这一误解,最典型的例子,是留学美国的中国学生,他们在美国所生的子女,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,自动具有美国国籍。因此,很多人便认为他们的子女并不具有中国国籍。这是完全错误的。

实际上,根据第五条的规定,“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不具有中国国籍” 是有条件的,条件就是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”。如果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,但父母任何一方都没有定居在外国,比如父母为留学生,则本人同样具有中国国籍,再根据第三条的规定,其获得的外国国籍中国不予承认。

错误三中国国籍法既不承认双重国籍,也不默认双重国籍 

近来,很多人呼吁中国政府即使不能承认双重国籍,但可以像很多其他国家一样,默认双重国籍。默认双重国籍的意思是说, 中国公民可以获得外国国籍,但中国政府并不予以承认, 除非本人正式声明放弃中国国籍。实际上,这一呼吁是不必要的,因为根据对前面两个误解的解释,中国国籍法已经默认了双重国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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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中国国籍法第十条规定, “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:一、外国人的近亲属;二、定居在外国的;三、有其它正当理由”。

但是一个隐含的条件是,该中国公民已经通过某种途径获得了外国国籍。否则, 如果该中国公民在未获得外国国籍前, 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, 便会出现一个荒唐的结果: 他将在申请批准后,变成一个无国籍人。

结合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,我们便得出结论: 如果本人定居在外国,并获得了外国国籍,虽然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,但在程序上,还必须经过正式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生效,因为本人是否定居,是确定是否丧失中国国籍的法定条件,需要在申请中进行详细审查, 如果申请人确能证明自己已经定居外国,便可以认定该申请人已自动丧失中国国籍,可以对其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予以批准,但在批准生效之前,还将被看成中国公民来对待。实际上, 这已经等同于默认双重国籍了。

都有哪些比较好的快速移民获得第二国籍的国家呢?

面对众多的移民产品,大家肯定会觉得无从下手。哪些移民国家适合大家,并且性价比比较高,同时又能快速按护照呢?小编这里为大家推荐加勒比海的安提瓜、圣基茨、多米尼克投资、格林纳达投资移民等快速移民项目。这些国家都是位于加勒比海的英联邦国家。为什么这些项目更可靠呢?这些国家都有什么优势呢?

对比于传统移民国的投资移民项目来说,加勒比英联邦国家移民占的优势绝对是可以吸引大批量的投资人士。这就是为何加勒比投资移民大放异彩的原因。加勒比海地区一直以来就是国际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。近些年来,许多国人在开曼、安提瓜和巴布达、圣基茨和尼维斯、百慕大、英属维尔京群岛、巴哈马等地区注册离岸公司。

这些移民国家在有许多相同点的同时,又各有特色。共同特点如下:

1. 一步到位快速入籍。无资金和语言要求,且随行家属也可以取得国籍,轻松实现全家移民。

2. 超多免签国家,四个国家免签国家全部超过120个,其中加拿大对安提瓜实行免签政策,停留期6个月;圣基茨尚未和中国建交,身份更加安全;多米尼克投资移民只要十万美金,性价比极高;格林纳达可获得护照赠送绿卡,和中国互免签证,“移民不移居”最佳选择。

3. 入籍方式简单。申请人年满18周岁,无犯罪记录即可。

4. 允许双重国籍 移民监要求低,公民入籍后政府不会向任何国家政府通报,公民仍可以保留原有国籍。

5、 移民不移居。圣基茨、多米尼克、格林纳达无移民监,安提瓜则只要求在第一个五年间居住五天,条件十分宽松。

6、 投资金额少 。圣基茨最低25万美金起,格林纳达最低20万美金起,安提瓜世贸会员贷款入籍最低只需15万美金就可全家入籍英联邦。多米尼克入籍最低只需10万美金。

6、 避税天堂。此外,加勒比海地区被称为避税天堂,是全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,投资移民圣基茨、安提瓜、多米尼克、格林纳达无营业税、资本增值税、所得税和遗产税,也是最佳控股公司、豁免公司、财产信托、离岸基金的设立地点。

加勒比投资移民局(INVESTMENT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CARIBBEAN FREE TRADE ZONES)是加勒比自由贸易区的官方投资移民管理机构,专门管理重要加勒比海国家如圣基茨、安提瓜、多米尼克、格林纳达等自贸区成员国家的投资移民申请。下设安提瓜投资服务中心、圣基茨投资服务中心、多米尼克投资服务中心、格林纳达投资服务中心,并负责审批和管理加勒比自由贸易区内的合格投资移民项目、备案移民律师、授权移民中介公司等,同时为投资移民申请人提供最新移民政策、权威政策解读、全面投资移民服务、授权移民选项等,是加勒比海国家投资入籍计划的官方授权和申请递交机构。

加勒比投资移民局官网:carivisa.wp-diary.com

咨询热线:400-8520-8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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